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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4-30

我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评价

  4月23日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引导、激励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提升人才配置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市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评价工作。其中,获评特等奖的将资助20万元,授予“引才先锋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资助15万、10万和5万元,并颁发相应等级的金华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年度评价证书。

  据了解,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两年以上,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行政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参与此次年度评价。资格条件统计时限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评价年度为2017—2018年度。

  评价分基础项、加分项内容。其中,基础项包括从业人员、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服务环境四个方面。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评价周期内引进博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年薪30万元(含)以上紧缺高层次人才;开展过年均纳税额及公益性专场招聘活动;获得过主流媒体、刊物正面宣传报道及其他行业荣誉;参与过县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可视情况予以加分。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登录金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金华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评价表、金华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价量化打分表,同时备齐2017年和2018年纳税清单,引进高层次人才名单、服务重点企业名单(内容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主流媒体、刊物正面宣传报道及获得的行业荣誉,公益性专场招聘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的照片、视频、宣传资料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一份,并按顺序扫描成A4大小PDF电子文档,于2019年4月27日前交至当地人力社保局,市本级机构直接递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9、10号窗口。